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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7章 以武杀路

  在这种天气下,太阳照在肉体凡态的身上,再加上下方的黄土地的炙烤,让人宛如热锅上的蚂蚁,落脚的不是,不落脚也不是。

  过去的几天里,南宫已经从整个大荒的东方走到了大荒的中心之地,他并没有在这里找到一处池水。

  好在通神的修为,让他早已有辟谷的实力,好让他自己不吃不喝就可以活下去。

  他口中有些干燥,唾液流入喉腔,甚至感觉到了享受,这种情况下,让他心烦意乱。

  大荒附近并没有什么妖兽,但是他总能在附近听到马蹄的声音,可南宫却感受不到任何生灵的存在。

  因为大荒刚刚开始,南宫也不知道里面的具体情况,只是单纯知道与之一同的,还有各族的顶级战力。

  太阳已经到了,头顶已经确定了,到了晌午,成功找了一处黄石,在阴凉处坐下,手一挥,拿出了一张有些褶皱的羊皮纸。

  里面有一些线路是整个大荒的分析图纸,南宫现在所在的应该是其中的中心地带,距离刚来的地带足有三万里。

  边看地图,南宫拿出了一张还有些温热的炊饼,大口大口的撕咬,如囫囵吞枣一般,咽下之后确认出现了丝饱腹,就重新踏上了中心城池之路。

  到了夜晚时分,因为在黄沙之中待了太长时间风沙的缘故,让人有一些蜡黄,南宫并没有受其影响,只是风沙影响了他疾行的脚步。

  他吐了一口痰,下午刚刚经过的沙暴区,让他心有余悸,此地虽然还是有些乱糟,但好歹是因为夜的缘故,南宫感觉身上没有热气,凉嗖嗖的,还挺凉快,让人陶醉心脾。

  他随意找了一块有些遮挡的地方,靠在上面闭上了眼睛,开始养神。

  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左右,南宫睁开了眼睛,随后伸出左手两指,自己的身影开始愈渐迷离,直至于黄沙融为一体。

  夜晚的能见度极低,但是南宫感受到了地面清传来的震声,过一会儿,在能见度之内走出了一支军队。

  通过那其貌不扬的长相与那紫色的皮肤,还有那头上长着的双角,南宫确定应该是素有战斗之称的魔族。

  很快,南宫就确定了,因为最前面的骑手高高悬起的那面大旗上,赫然写着“魔”一字。

  这也让南宫看清楚了那些军队的样貌,这应该是一支主力军队,并且带领的足有七位通神,而人数应该也超过了四万,看来魔族为大荒准备了很多。

  而在这其中,南宫一眼也便看出最中心骑着一匹黑色骏马上的男子,最为受到尊崇。

  因为是主将的原因,打起头阵,再加上身着的衣饰,与其他人不同,没有玄铁的甲铠,相反是轻盈的布衣。

  成功猜测,这应该是羽扇拍巾的谋臣,而且应该极有可能是长老列席,只是不知道是几长老是否与当初灭所杀的那个陀因式是否有关了?

  南宫没有想要出手的意思,在这种大军之下,哪怕是自己,也只能说是马踏的血肉,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,不对,灭那种都够呛会做出来,毕竟他只是疯,不是傻。

  还有就是南宫暗自用魔族来对比一下其他几族,单论行军速度而言,魔族应该是第一,毕竟二者只有一海之隔,所以第一也是应该。

  差不多,速度可以按其表:

  魔族——南宫——妖族——天羽族——兵族——古族——海族——人族——鬼族。

  因为南宫已经脱离了国家的束缚与限制,所以他现在完全可以把自己列传为与其他种族同一概念的生灵。

  一直到那些魔族人彻底走过去之后,南宫重新显现身形,手里还依旧盘着那串代表着囚徒的串珠。

  他心中是依旧平静淡如水,依旧是波澜不惊,时间彻底过去之后,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他的身上,睁开了眼。

  重新戴上了黑白色面具,重新走在了这条路,已经没有任何人烟的道路上,因为风沙的缘故,昨天急行的军队并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踪迹。

  重新踏上路的旅人,身上的担子很重,但是也要挺直腰杆慢慢的走,纵使前方有巨虎,那也要抡起拳头,照着命门打去……

  南宫今天特意放慢了脚步,他几乎是走走停停,中途他打了几只独属于沙漠的水虫,动手捏爆掉肚腔,清爽且柔滑的水浸入口腔,让人不时怀念夏日的碧蓝海洋。

  吃完这些水虫之后,南宫坐在沙地上,他已经脱下了这些繁重的铠甲,用之前水虫身上的血水,用毛巾收起起来并打湿,擦掉那股难闻的恶臭。

  水虫的血液是一种天然的防护,自打南宫入沙漠以来,之所以皮肤依旧如此,其中也多亏了这些水虫的死亡。

  多么简单且朴素的生活小妙招……

  距离德撒堡垒他还差很远的距离,值得庆幸的是,南宫终于在一处荒漠之中找到绿洲。

  在这沙漠中的一抹绿,南宫自然是喜闻乐见的,他脱掉了自己的甲胄,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水中,凉凉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。

  这水因为太阳的炙烤,甚至都是温的,搞得南宫洗的一点也不畅快,倒也是能成上一些用的。

  脚步声的传来,南宫扎入了水中,随后仿若弩箭一样的速度,化为黑影直冲入声音处,直接狠狠地掐住了那人形生物脖子,随后生生扭断,鲜血沾满了他那双手。

  那是一只差不多有五斤的兔子,带有灵智牙齿富有毒性,而且与其他兔子不同,它是可以喝水的,而且还有极强的食肉与保护领地的意识。

  所以应该是南宫误入他的领地,而且这家伙是个好战分子,想暗中偷袭他,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,你被整死了,当真是可笑。

  回到现实世界的第不知道多少天,成功终于吃了一顿热乎的饱饭,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满足感,让人如痴如醉。

  拿出地图,浅浅的规划了一下,确认了自己在东南角上,最为重要的一个绿洲上,因为再往前走五百里,就可以看见大荒的废弃城池:

  厄兰多夫之邦

  这个地方是大荒,与其他地方的交通枢纽,几乎各个种族,只要是从东方或者南方过来的都要来到这座城市。

  这座城里面没有一个活人,只有一个孤独的城主•安东尼。

  他是一位爱好和平的城邦之主,因为他受到了奔狩行灾•诺贝休和律规惩灵•克里多的联合诅咒,这位城主一生无法离开。

  你说他每次都特别期待着大荒开启的日子,这位本身就是特别期待人往的城主,告别了一城冢中枯骨的民子,空留他一人独活于世。

  故事极为悲惨,大体概括就是一个贵族,在他的城池之中,因为与人交厄,他获得了不死的诅咒,代价是永远不能离开他的封地。

  它所存在的王国已经被时代所碾压过去,但是这位贵族仍未死去,他保留了一切,整个城中多么破败,但是他依旧乐观的活着,会对于过往的行人,他会将他们留在城中,提供免受风沙吹袭之苦的保护。

  我这位悲惨的王室,告别了他最喜欢的蒸馏葡萄酒,告别了他所深爱的红粉骷髅,告别了他所深爱的子民,他自己也被岁月侵蚀,但他依旧爱人如己。

  他曾一生追求的是希望逢得明主,一生未得志,直至自己困死于城,他也没有得到心中所想,可惜,叹息……

  或许他存有私心,但他就是这样的人,以上的评价并非是南宫所说,而是南宫之前所向王河打听的。

  能让这位乱世奸雄给出如此之高的评价,也就证明这位厄兰多夫之邦的主人,其一生行事的光明磊落。

  越是想到这里,思考这件事情的南宫就越发兴奋,他很想见识一下,这位一生未逢明主的老绅士,是否可以纳入帐下。

  毕竟他手中的显德极道无恶普渡金彩菩提珠,这可是一件可以除去天下邪祟的顶级利器。

  真是让人汗流浃背的开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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