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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出来行,错要认,打要企定!

  (脑子寄存处。)

  (请别纠结时间线。)

  (后宫,介意勿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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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人说。

  港岛的夜景。

  要么从山上看,要么从海上看。

  在秦欢看来。

  能总结出这话的人,一定非常热爱生活!

  1986年的港岛,称为亚洲四小龙,已是高楼林立,车水马龙。

  岸上绽放的霓虹闪烁,倒映在海面上,编织了夜的美。

  只是,在这让无数人向往的夜景中。

  隐藏了多少肮脏,滋生着多少罪恶,多到令人发指。

  就如同此时。

  船尾一个蜷缩在地上,不断求饶的人,被两个人肆意地拳打脚踢。

  其中一个还不时发出嚣张跋扈的尖啸声。

  “啊打~!”

  “哇吼~!”

  直至,地上的求饶声和哀嚎声渐渐衰弱,变得若有若无,两人才停手。

  那个神情嚣张的男人抬脚将地上的人挑开,看了看地上已经昏迷的人。

  “大哥,这扑街烂人孙,太特么不耐打了,看着挺壮实,其实还不如细鬼呢!”

  嚣张男对着旁边的人一指,旁边那个留着寸头,长相帅气的年轻人就朝他翻了个白眼。

  秦欢也无奈地瞥了一眼嚣张男,又扫一眼地上的烂人孙,眼神就瞬间变得冷冽。

  挥了挥手,细鬼就将烂人孙拖了过来,让他跪在秦欢的脚下。

  秦欢俯身弯腰,抬起他的下巴。

  看着烂人孙脸上不断流出鲜血的伤口

  “你看看你,怎么这么不小心?”秦欢伸出另一只手,将他眉骨上的伤口捏合着。

  尽管那人还在昏迷中,却丝毫不影响秦欢跟他的交流。

  “你老婆死之前,这里也有一道伤口,你能告诉我,是谁打的吗?”

  直到秦欢的手上也沾满的鲜血。

  “这样不行啊,乌鸦,你找找船上有没有OK绷、胶带之类的。”秦欢甩了甩手上的鲜血。

  “法医报告上还说,你老婆肚子里有了个小的,看大小应该快四个月了。”

  烂人孙依旧在昏迷中。

  秦欢眉头一皱,自己和声细语地跟你讲话,竟然敢不搭理自己!

  大威~~呸~~,咽喉之扼~!

  秦欢手中的烂人孙猛地挣扎起来。

  直到脸色涨得通红,眼珠上翻秦欢才松开了手。

  烂人孙直接瘫在地上,大口地喘着气。

  “演技这么好,不去当演员真的是可惜了!”

  后面的乌鸦和细鬼听到此话,又要冲上来继续练习拳脚。

  秦欢挥了挥手,让他们退回去。

  不等烂人孙说话。

  转身拿起放在船头的法医尸检报告,扔在了烂人孙面前。

  “你应该识字,自己看看吧!”

  烂人孙拿起报告看了看后,抬起头看向秦欢。

  有怀疑,有不解。

  一个混社团的烂仔,竟然拿尸检报告说事?

  不都是想砍谁就砍谁,想埋谁就埋谁的嘛?

  现在讲法治,讲证据了?

  “是真的!你不用怀疑。”

  秦欢蹲下身,在他面前继续说道:“其实,我是个警察,找法医要一份报告,不是什么困难的事!”

  此话一出,烂人孙拿着报告的手,剧烈抖动起来。

  简直,就像看见了他太奶一样。

  眼中的惊惧夹杂着不可思议。

 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。

  秦欢这个在整个港岛社团中,威名赫赫的“血人欢”“阎王欢”,竟然是....

  四九仔们提起他,只有冷血、残暴、不择手段、冚家铲这几个词条。

  面对他,烂人孙连求饶的勇气都没有。

  唯有希望,别再打他,让他安安稳稳地走就行,仅此而已。

  如果这样的人是警察,那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罪犯。

  “别人都不知道,你就帮我保守这个小秘密,好不好?!”

  “好~~~好~好啊欢哥。”

  秦欢欣慰地点了点头。

  接过乌鸦手中的胶带,在烂人孙的脸上贴合着。

  “疼不疼?没有OK绷,用胶带凑合一下吧,好吗?”仔细的将烂人孙脸上的伤口一一并拢贴好。

  “好~~好~好~,谢~谢谢欢哥。”烂人孙全身发颤,语气中充满惶恐。

  秦欢端详了一下后,对着乌鸦和细鬼问道:“一眼能不能认出这就是烂人孙?”

  乌鸦和细鬼同时点点头。

  乌鸦还是不理解自己大哥意图:“能,就是大哥,哩酱做咩野?”

  秦欢直起身,抬脚踩住烂人孙的脖子。

  深邃的眼神,瞬间变得冰冷。

  一个眼神,就能让人从温暖阳光中瞬间掉入万丈冰渊,令人心寒。

  “摘了他的舌头,卸了他的臂膀!砍了他的双脚!”

  被秦欢紧紧踩住脖子的烂人孙,听到秦欢的话,开始剧烈挣扎起来。

  但没卵用,他无论如何挣扎,都没让秦欢神情和身形动摇一分。

  乌鸦和细鬼听到了秦欢的安排,抽出腰间的刀,操作了起来。

  “我要他,下去后,她老婆女儿第一眼就能认出他!”

  “我要他,哪怕是做鬼,都要做个没手没脚的哑巴鬼!”

  “我看他,没有手脚,还怎么打他老婆!”

  “我看他,没有舌头,还怎么骂他女儿!”

  直至,烂人孙没了呼吸。

  秦欢长舒一口气。

  “出来行,错要认,打要企定!”

  这烂人,本名已经被人忘记,或者人们都觉得他不配有名字,所以,都叫他烂人孙。

  毒虫、引路人。

  引路人就是在夜场门口捡尸,抬到暗巷深处,卖给粉仔,粉仔会给被抬来的人注射白面,也会给引路人一份。

  烂人孙为了“饭”钱,强迫让他自己老婆阿桂卖。

  就在那个小窝棚的家里。

  就在她女儿的面前。

  阿桂不同意就拳打脚踢。

  阿桂的肋骨,几度骨折。

  身上的淤青,从没好过。

  就这样,他还依然往里面拉客。

  他还用他女儿作掩护,帮粉仔运送白面。

  后来,他还要阿桂去试毒。

  阿桂想戒掉,他就继续拳打脚踢。

  用尽了各种办法不让她戒掉。

  最终,阿桂抱着女儿,跳进了海里,两尸三命。

  所以,听到下面小弟谈论此事,就调查了一下。

  这样的烂人,死不足惜,

  这样的人不死,他秦欢寝食难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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