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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黑丝赛高

  临近黄昏之时。

  潘金莲与林冲这才从军营里回来,主要也是因为此次营救梁山的计划,太过重要了。

  梁山可是未来重要的盟友,以后还指望着晁盖她们闹出什么动静,方便自己的人在朝廷不断受到提拔,逐步接管兵权呢,绝对不能让梁山被这么剿灭了。

  而且包括扈家庄在内的三庄势力,她们与寻常落草为寇的山贼势力不同,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民间组织,庄园里家家户户配备刀枪,实行全民皆兵。

  平日里靠着白道的身份做掩护,一边从商一边种田维持稳定生产,可以算上一股自给自足的民间势力。

  要是能够将这三庄的人马统统收入帐下,不仅可以得到表面上的两万多的兵马。

  更重要的是,可以得到足以养活两万多人马的底盘,那成片土地,山林,无数生意。

  以及粮仓里堆积的,五六年都吃不完的粮食。

  这简直就是一块大大的肥肉啊,要是能够吃到嘴里,这将来无论是割据一方,去当一个土皇帝。

  还是等将来天下大乱,带着人马提前一步赶往东京,趁机入主朝廷,大权独揽,这起家的本钱都不用愁了。

  就在二人边说边走的时候,一道轻柔的少女声音从远处传来:“相公……”

  潘金莲与林冲齐齐一愣,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,一位身着翠绿色长裙的少女,出现在视线里。

  这少女容貌秀丽可爱,身材娇小玲珑,肌肤雪白娇嫩,仿佛一个瓷娃娃一样。

  正是武大娘。

  在她的旁边则是手里抱着一大堆东西,梳着丸子头的黄毛小丫头,郓姐。

  潘金莲愣了一下,忍不住问道:“大娘你怎么来了?”

  武大娘踩着轻盈的脚步,走到了潘金莲的面前抬起头,伸出白皙的小手,帮自家相公整理了一下,衣服上的褶皱。

  她美眸里闪过一抹担忧道:“相公你是不是马上就要出征了吗?”

  潘金莲点了点头,沉吟道:“该准备的都准备差不多了,估计这一两天就要出发了。”

  武大娘白皙的小脸上,泛起一抹愧疚之色:“对不起,都怪我不懂什么兵法权谋,害得相公你身为一个弱男子,还要随军出征,冒着那么大的危险。”

  潘金莲面带微笑道:“大娘无需愧疚,常言道颜色有姹紫嫣红之别,但绝无高低优劣之分,你我只是擅长的东西不一样罢了,这武府里上上下下琐事众多,还不是要靠大娘你亲自打理,你我二人也算强强联合了。”

 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这也不算撒谎。

  毕竟武大娘宛若一个完美的吉祥物,自从被她娶进门后,上来就白送一个天生神力的小姨子,获得SSR武将一个。

  之后又是在小姨子的帮助下,得到了第二个SSR武将,作为结拜姐妹的,青面兽杨志。

  如今更是靠着天饼星身上散发的绿光,让作为版本TO大爹的公孙道长,主动前来投奔。

  这等把把顶级SSR的神抽运气,恐怕能让来回奔波了半辈子,靠着三顾茅庐,才请到卧龙出山的刘皇叔,羡慕的落下眼泪来。

  “我哪有相公你说的那么好。”

  武大娘听到自家相公这么夸赞自己,白皙的小脸上泛起了一抹嫣红,随即道:“对了,相公这个给你。”

  “这是什么?”

  潘金莲看着少女递过来的一个盒子,脸上露出一丝好奇。

  武大娘抿了抿樱唇,小声道:“这段时间天气越来越变冷了,我担心相公出门在外受寒,所以就专门做了一身行头。”

  随着她把盒子打开,里面放着一件厚实的衣袍,以及一双黑色的靴子,伸手摸了摸,里面舒适暖和,一看就是格外用心。

  潘金莲有些惊讶的看了少女一眼:“没想到大娘你手艺这么好?”

  武大娘盈盈一笑:“小时候家里比较穷,买不起新衣服,于是就去捡一些别人不要的碎布头,棉花什么的,回来自己把旧衣服拆拆补补,这一来二去的就多了一门手艺。”

  “大娘,辛苦你了……”

  潘金莲伸手握住了武大娘,那有些冰凉的小手,帮她哈了哈热气。

  这当着外人的面做出如此亲密的举动,少女脸上顿时泛起一抹羞涩的红晕。

  明明是一副温情脉脉的场景,旁边的林冲却是一脸的古怪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看到,潘金莲与武大娘二人亲密的画面,她总是不自觉的回想起,当时在厢房之中,潘公子身着红色的喜袍与自己共度良宵的场景。

  一想到自己对结拜大姐的相公,做出了那等苟且之事,她就有点不敢敢跟武大娘对视。

  尽管她此次跟潘公子一起出差,只是例行公事,并没有什么其它的想法。

  可不知道为什么,她总是有种莫名的心虚感,好像出差后自己真的会做出什么,对不起大姐的事情一样。

  这奇怪的反应引起了旁边郓姐的好奇,忍不住问道:“林教头你这是怎么了,脸色看起来怪怪的。”

  林冲美眸愣了一下,连忙轻咳两声道:“没…没什么,只是看到有家人这么关心潘公子,心里有些羡慕罢了。”

  郓姐盈盈一笑:“林教头不必羡慕,我也给你准备了一份临别之礼。”

  “我也有礼物!!!”

  林冲俏脸上闪过一丝好奇,白皙的玉手将少女手中托盘上的红布掀开,然后整个人愣住了。

  只见托盘里面摆放着一双双黑色的丝袜,各种款式应有尽有,什么吊带的,花边的,甚至丝袜上绣着出塞入关诗词的。

  而在丝袜的旁边,放着几双看起来就很不正经的高跟鞋。

  林冲白皙的面庞上,泛起一抹诱人的红晕,有些羞愤道:“你…你把这种闺房之物带来作甚。”

  对于少女店铺里卖的东西,她也算是略有耳闻,据说自从这东西在阳谷县卖开后,此物便被一些头脑灵活的女子,称做勾搭汉子的特攻神器。

  不少良家男子在被灌酒后,经受不住诱惑,被那些不正经的女流氓趁机拿下,不知有多少良家男子被祸害了。

  如今这黄毛小丫头,怎么把这种不知廉耻的东西送给自己。

  郓姐一看面前的美少妇生气了,连忙解释道:“林教头误会了,此物并非只能闺房取乐,也可以作为军中装备所需啊。”

  林冲美眸一愣:“什么意思?”

  郓姐笑盈盈的解释道:“此物十分轻便光滑,穿上去可以有效保护士兵腿,脚上的皮肤,减少磨损与伤害,不至于在赶路一段时间后,腿上的皮肤都被磨破了。”

  林冲听她这么一说,顿时感觉很有道理。

  毕竟她当初也被高俅刺字流放过,在路上连续奔波了上百里,那个时候她的腿上,后背上的皮肤都被磨破了,甚至有的伤口隐隐有些感染。

  要是有个光滑的丝袜裹在腿上,这赶路,骑马的时候,也不用担心被肌肤被磨损受伤了。

  林冲颔首轻点道:“那旁边长得奇怪的鞋子,又是做什么的?”

  郓姐一看生意来了,连忙热情的介绍道:“此物名为高跟鞋,方便骑马所用,脚后跟往马镫上一挂,就可以更好的集中力量,方便战斗,不用担心脚踩不稳滑出来。”

  林冲端庄的俏脸上,泛起一抹狐疑之色:“这东西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好吗?”

  郓姐盈盈一笑:“林教头试试不就知道了。”

  林冲也没有多想,直接脱下了鞋子,白皙精致的玉足穿在那双高跟鞋上,然后让人牵一匹马过来,翻身上马。

  她用力的踩了踩马镫,美眸里顿时泛起一抹惊喜。

  以往她脚踩马镫,手持兵器作战的时候,只能使出六七成的力气,否则脚下就容易滑出,整个人也会失去平衡。

  可换上了这高跟鞋后,稳定性大大增加,哪怕使出八九分的力气,整个人侧身躺在马背上,也不用担心失去平衡,这…这东西简直神了。

  林冲美眸看向旁边的潘金莲,忍不住道:“公子此物实在是太方便了,不如我们军中采购一批吧。”

  “采购,必须采购。”

  潘金莲看着美少妇修长圆润的美腿下,那性感的高跟鞋,顿时毫不犹豫的点头道。

  毕竟后世一直有着马上林冲,马下武松的说法。

  如今武松有了自己赠送的两把镔铁雪花刀,以及头上的发箍,自然也要给林教头,准备一身骑兵的行头,这才算不厚此薄彼嘛。

  其次这种既性感诱惑提升气质,又可以大大提升林冲战斗力的装备,他完全没有理由拒绝啊。

  而且在经过一番测试后,还可以作为骑兵的装备所需。

  一想到林冲率领着身后一众骑兵,女兵们个个都是黑丝大长腿,穿着高跟鞋,手里握着一把长枪的英武画面,他顿时就期待了起来。

  这以后阅兵训练的时候,也更加赏心悦目了。

  说不定将来也能如同三国的公孙瓒一样,给精锐的骑兵起一个类似于“白马义从”的绰号,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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