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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9章 麻烦登门

  新筑场泥镜面平,家家打稻趁霜晴。笑歌声里轻雷动,一夜连枷响到明。

  诗人描绘的场景,在叶琛读书的时代,他觉得是美丽的,是浪漫的,那是属于农人独有的快乐。

  但是在如今的叶琛自己感受来看,却是只有疲惫。

  农人丰收开心不假,但是村里的小媳妇和老娘们,没少因为干活的事情跟男人吵架。人嘛,只要累了,就容易滋生各种情绪。

  叶琛招呼孩子们赶紧上床休息,明日还要继续干活。

  大家都在长身体的年纪,熬坏了,容易生病。

  他走进屋子里的时候,堂屋的主仆二人,翻来覆去地睡不着。

  卢照凌闭着眼,嘴里断断续续的念叨着,“长安大道连狭斜,青牛白马七香车。玉辇纵横过主第,金鞭络绎向侯家。”

  还在回味属于他的贵族生活,这是明显的不习惯,睡不着。

  阿福也是不断拧眉,时不时的睁眼看一眼自家少爷。

  叶琛看到卢照凌的小脸上划了不少口子,阿福身上也有伤。

  两个小家伙年纪其实不大,十五六岁,搁在后世也就初中生的年纪,这两个孩子应该是第一次离开家。

  而且还受了惊,晚上再做噩梦,怕是容易生病。

  叶琛走回去,兑换了一些碘伏和的西半片,走了过去。

  叶琛将碘伏递了过去,“阿福,跟你少爷一起处理下身上的伤,擦一擦就管用,这碗水里面加了草药,吃了可以睡个好觉。”

  阿福闻了闻眼前的药水,跟他们之间见过的金疮药不一样,不过也能理解,他们家少爷用的都是好药,这里是清河村,能熬制出什么好东西来,他没见过也正常。

  阿福仔细地给卢照凌涂消炎药,伺候卢照凌把泡了地西半片的药水喝下去。(没事别吃。)

  卢照凌很想有骨气地拒绝这一切,可是他真的太累了太疼了,只得默不作声的接受了所有。

  吃了药后,主仆两人很快就沉睡了。

  温华在距离他们半米的位置铺了干草,也躺下来沉入了梦乡。

  天还未亮,卢照凌就醒了。

  脑袋晕晕沉沉的,他坐了好半天,嘴里嚼着薄荷叶,许久之后,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身居何处。

  身上是补丁衣服,身下是稻草,屋子里灰蒙蒙的,外面有鸡鸭的叫声,还有小狗的汪汪声。

  阿福不在旁边,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。

  他站起来,穿上鞋子,迈过门槛。

  天色蒙蒙亮,但整个清河村已经苏醒了。

  院子里传来说话的声音。

  “咦,我说胳膊上有红包呢,原来是你小子头上长跳蚤了。”叶琛没好气地说道:“爹不是说了,每天都要洗头吗?”

  小壮嘿嘿地说道:“爹,没事呢,这两天忙,过两天我就洗。”

  古人都是留长发的,这也是叶琛极其头疼的点,他想给孩子们留个板寸,但是又怕人家笑话他家养了一堆小和尚。

  叶琛骂道:“那你昨天晚上吃了东西,今天就不吃了。脏了就赶紧洗,回头,头上长一堆跳蚤,你就惨了,过来。”

  叶小壮只好道:“我自己来吧。”

  “行了,让你躺下就躺下,别再多嘴。”

  叶琛将他按在胡床上,他手里是有一点兑换来的洗发膏的,正好跟小壮收拾收拾。

  小壮躺在胡床上,闭着眼,小手有点紧张地抓着两边儿。

  旺财和来福都很好奇地抬着头,趴着胡床边儿上看。

  小壮的头发很长,束发的布带解开,有将近四十厘米,头发有些油腻不说,还有不少泥土和稻谷粒儿。

  他打湿头发后,涂上洗发水,然后连沫沫都没起,就是一大滩污水流了出去。

  叶琛只能循环三遍,这才干净了一些,然后再用水冲洗一下,用手指将小家伙打结的头发疏散开。

  卢照凌忍着有些疼的脑袋走到院子里来,就看到了这一幕。

  稀薄的晨光下,院子的角落里,一个温柔的父亲,认真地给孩子梳理着头发,院子里有鸡鸭,有修狗,烟筒里冒着袅袅的烟火气。

  这种温馨的场景,让卢照凌很是羡慕,甚至于自忖才华横溢的他,都不知道如何用诗句来描绘。

  “你哭什么!”

  叶琛看着小壮眼角的泪水,忍不住问道。

  “爹,您跟娘一样好,您辛苦了。”

  “哼!讨厌鬼!”

  卢照凌骂了一句,挪开了视线,他早年丧父,家里除了他就没有其他的男人了。

  他一直觉得自己长大了,不需要关怀了,自己就是家里的顶梁柱。

  但是刚才那一幕,他开始羡慕叶小壮。

  他竟然有那么一丝可耻的念头,让眼前这个男人,做自己的姐夫。

  这样就可以厚着脸皮,让姐夫给自己洗头了。

  “少爷,洗脸水好了。”

  阿福走过来,打断了卢照凌的思绪。

  他家少爷早上要用温水洗漱,他特意烧了水,又兑了凉水,水温不冷不烫正正好。

  卢照凌走过去洗脸。

  叶琛觉得,自己一定是遭了报应。

  上辈子,让那么多女孩子伺候自己。

  所以这辈子,老天爷便给自己安排了一车小祖宗,让自己伺候。

  折腾了半天,腰又疼了,总算是给小壮收拾干净,小壮抱着自己的后腰,呜呜的不肯离开。

  他拍着小家伙的脑袋,扭头一看,就见家里的狗仔们都用一脸渴望的看着自己。

  温华和卢照凌,甚至阿福都看向自己。

  眼神里充斥着对托你老父亲的渴望。

  “想什么美事!”叶琛果断拒绝,“菁菁啊,饭做好了吗?赶紧吃饭,吃完饭下地干活。”

  早饭很简单,凉拌海带,一碟鲜炒蕨菜,此外还有每人半个的腌双黄蛋,一桌子人吭哧吭哧的吃完,又喝了碗大米粥顺了顺肠子。

  阿福蹲在门槛边上埋头大吃,他严重怀疑今天也干不完活,这可能是他今天唯一的一顿饭。

  卢照凌闭着眼睛,“忽然觉得这农家小院的早餐,还挺别致,如果饭后再焚香煮茶,就更好了。”

  饭后,叶琛正在分配任何。

  大壮就开口道:“爹,现在人多了,地里的活就交给我们几个吧,您在家休息休息。”

  爹也是读书人呢,为了干活,手心里起了一排血泡。

  他心疼的厉害。

  大壮也点头道:“爹,我力气大,我多干点无事的。”

  温华起身道:“姑父,最近我进步了许多,可以干地里的活了。”

  叶琛心里熨烫,他虽然很累,但是没叫过苦。

  他就是这样的男人,可以腰缠十万贯,骑鹤下扬州,做那世间醉逍遥的人,也可以带月荷锄归,吃尽时间的辛酸。

  只是叶琛没想到,自己家的孩子,竟然将他的辛苦全都看在眼底。

  这样的孩子,长大是知道孝顺人的。

  “爹爹力气大,负责捆绑稻子,往羊角车上放,不会伤手的。”叶琛的目光落在了卢照凌和阿福身上,“今天的任务增加,继续给稻子脱粒,一人二十斤。”

  阿福的表情僵住了。

  昨天搞出来十斤就要了他的小命,今天要搞出来一共四十斤,他干脆死了算了。

  县令大人明明是想让少爷吃苦头,为啥最后吃苦头的成了他。

  阿福都想哭了。

  叶琛没去看这主仆二人,带上镰刀扁担和草绳,和儿子们一起下地去了。

  这会是上午,清晨微风徐徐,干活不需要戴草帽,晨风吹来,有些许的凉快,庄户人家都是趁着太阳没出来赶紧收割,忙的不可开交。

  叶琛低头苦干,他已经成了没有感情的干活机器。

  可以说,上辈子活了三十多年,他就没有这么累过,他从来不知道,原来秋收这么累人。

  家里的地,说起来不算多,但要把一把一把的稻子割下来,也很花时间。

  按照目前的进度,没有个三五天,还是忙不完。

  叶琛感叹了一番,揉了揉老腰,继续干活。

  叶家的老宅的土地,离着叶琛的地不算远,叶老太太下地送饭的时候,忍不住跟叶五四念叨:“前几年秋收的时候,老蔫甚至不如老三媳妇一个女人,没想到今岁这么勤快哩。”

  孙氏听到了这话,立马反驳道:“娘,我真没躲懒,您看,我这怀着身子还下地收稻子,我手脚勤快着呢。”

  叶老太太扯了扯嘴角,也不知道是谁前两天躺床上装病不肯起来。

  老太太与时俱进,分包到片,叶五四领着孩子们负责三分之一的活,大旺和大福家一家三分之一。

  大家一起干免不了偷懒,但是分开干就不一样了。

  谁快谁慢一目了然,自己只需要给干得快的一组加条鱼就能完美的刺激另外两组。

  而且,孙氏是知道疼男人的,这不一看自己家男人吃了亏,立刻不说肚子疼了,干起活来猛地像是下山的母老虎,就连大福想坐下喝口水都不允,骂骂咧咧道:“起来,起来,老娘要吃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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